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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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旨在确定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高湿度与温度循环变化组合且通常会在试验样品表面产生凝露的条件下使用、运输和贮存的适应性。以下是该标准内容的主要概括:

一、标准概述

标准编号:GB/T 2423.4-2008

等效标准:IEC 60068-2-60:2005

发布日期:2008-05-19

实施日期:2009-01-01

二、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确定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高湿度与温度循环变化组合且通常会在试验样品表面产生凝露的条件下使用、运输和贮存的适应性。如果本试验用于检验带包装样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性能时,应带包装一起进行试验。

三、试验条件

所需仪器: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温度与湿度条件:

稳定阶段:温度25℃±3K(下限22℃,上限28℃),湿度在规定的试验用的标准大气条件的限值内(下限45%RH,上限75%RH)。

湿度稳定:在温度达到稳定后,湿度应升到不小于95%RH(上限100%RH),时间不超过1小时。

试验循环:

升温:在3h±30min内达到高温(+40℃或+55℃),相对湿度不小于95%,后15min内不小于90%。

高温恒定:12h±30min,温度保持在高温限值±2K范围内,相对湿度在90%~100%之间(初和后15min内),其余时间相对湿度在(93±3)%。

降温:提供两种方法:

方法1:3h~6h内降到25℃±3K,初1.5h的降温速率为温度变化量Δt除以3小时,相对湿度在初15min内不小于90%,其余时间不小于95%。

方法2:3h~6h内降到25℃±3K,无初1.5h的附加要求,相对湿度不小于80%。

低温恒定:温度保持在25℃±3K,同时相对湿度不小于95%,直至24小时一个循环结束。

四、恢复条件

试验结束后,样品应在规定的恢复条件下进行恢复。标准大气条件或受控的恢复条件下(在1h内将相对湿度降至75±2%,再在另外的1h将温度调整到实验室温度±1K)进行恢复。

五、试验过程与要求

初始检测:试验前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

条件试验:按照上述试验条件进行交变湿热试验。

中间检测:根据需要在试验过程中进行性能检测。

最终检测:试验结束后,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

六、设备要求

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4.6-2006中相应的性能要求。

工作空间的相对湿度和温度需均匀,并符合规定的容差范围。

受试样品不应受到来自试验箱调节过程的热辐射的影响。

七、其他注意事项

用于保持箱内湿度的水,其电阻率应小于500Ωm。

箱内凝结水应及时排出,避免滴落在试验样品上。

GB/T 2423.4-2008详细规定了交变湿热试验的条件、程序、设备要求及恢复过程,为电工电子产品在高湿度与温度循环变化组合环境下的适应性评估提供了标准依据。